准东公安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录警务辅助人员13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旗帜鲜明
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条件
只限男性,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出生时间
为1987年3月3日至2004年3月3日,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
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警校毕业生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约定服务期未满或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
(聘用合同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与体检、组织上岗和
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3日-5月7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报名材料须以
“姓名+岗位”命名,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2590786932@qq.com
3、报名材料需包含以下内容:
(1)报名表(见附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驾驶证、退伍证复印件;
(4)户口本主次页;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一律不予以退还,请报名人员做好
相关准备工作。
(二)资格审查
对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和工作时间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核验证。
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查实报名人员所提交
的资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参加
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采取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满分
为100分,60分以下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报考岗位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通过审查后按
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拟聘用人员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
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岗位,按参加面
试人员的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组织上岗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体检合格者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录
用人员需培训后上岗。
(六)聘用
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
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四、待遇
(1)培训期间根据出勤天数每日发放补贴150元,不再发放
其他薪酬,培训期满正式上岗后年收入7-9万元。
(2)一经录用,提供食宿;按规定享受工会福利;往返乌鲁
木齐、昌吉、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县可提供免费交通。
五、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要诚信守信,确保提交的应聘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
凡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本次公告最
终解释权归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新疆才特好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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